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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工作需要,需辦理"良民證"(全名:警察刑事紀錄證明),想當然爾先到轄區派出所詢問,才知道承辦單位是縣警局外事課,google一番後,隔天到雲林縣警局(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00號/雲科大大門斜對面),門口換證後,進入1F大門左轉就是外事課,不到20分鐘已辦好,隔天路過憑繳費收據領回即可,真有效率!
我申請的是中文一式一份,需準備:
1.身分證。
2.身分證影印本一份。
3.填申請書一份(當場填即可)。
4.新台幣100元。
5.印章(本人簽名即可)。
6.其他證件(大門口換出入證用)。
以前沒申請過,也不知道警政單位提供這樣的服務,第一次申請,真是新鮮,不用說,奉公守法的我當然是"一等良民"(有證為憑);值得一提的是:申辦過程中所接觸到的警務人員都非常客氣(當然和我總是笑臉迎人有關),申請前先撥電話問清楚(05-5329033),比較不會白跑一趟。
在柚子公園的願景2012/06/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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